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东莞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下称“《2025中考招生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机制要求,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培养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文件精神,坚持“五育并举”,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特色高中学校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招生类别及比例
2025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可招收在人文、数理、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特色发展学生,分为两大类:高水平项目类和特色项目类,招收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总招生计划的10%。具体招生学校、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另行发布。
(一)高水平项目类
通过高水平项目建设资格认定的普通高中学校,可招收高水平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招收范围可包含高水平人文班、高水平数理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科技社5个类别。东莞市体育运动学校和近三年在体育、文艺类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得过前八名的公办中职学校,可招收获奖项目相关的高水平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招收范围可包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2个类别。各招生学校需与招收的学生签订协议,学生须积极履行训练和比赛义务。
(二)特色项目类
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特色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可包含以下3个类别,每个类别包含若干项目:
1.体育类: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啦啦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武术、游泳、田径、定向运动、跳绳等;
2.艺术类:美术、书法、声乐、器乐、舞蹈等。
3.科技类:信息学编程、科技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无人机、虚拟开发、智能物联开发等。
普通高中和公办中职学校如需招收上述特色项目特色发展学生,应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说明学校现有基础、相应师资、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相应特色项目培养学生的成长路径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招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或公办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原则上需分别符合《2025中考招生意见》规定的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和我市公办中职学校的报考条件,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为初三应届毕业生。